(原标题:砥砺奋进十年路 初心不改再出发 监管有力推动江苏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普惠金融,十年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持之以恒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始终将普惠金融发展作为工作重点,持续强化监管引领,推动服务创新,不断完善普惠金融服务机制,拓展普惠金融发展有效路径,推动江苏银行业保险业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大幅提高,可得性显著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金融服务获得感切实增强。
一、广泛对接、优化供给,推动普惠金融增量扩面提质降本
(一)聚焦小微企业、涉农主体,金融服务覆盖面大幅提高
一方面持续扩大银企对接范围,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覆盖面。作为原银保监会首批试点,2019年率先在全省开展“百行进万企”银企对接行动。2020年以来,持续扩大对接范围,优化对接机制,提升对接精准度,先后组织开展“百行进万企”升级扩面、小微企业首贷扩面、“走万企 提信心 优服务”等专项行动,覆盖全省纳税信用A、B、M级企业。2019年以来,系列行动对接小微企业超过200万户,占全省企业数量近一半,有效提升融资服务覆盖面。截至2024年3月末,江苏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余额7.95万亿元,十年来增长304%,占各项贷款比重达31.7%;贷款余额户数321万户,较2013年末翻两番。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48万亿元,增速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占全国比重稳步提升。
另一方面不断巩固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体系,扩大“三农”重点领域综合金融服务覆盖面。银行保险机构网点覆盖江苏全部718个乡镇,设立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和金融便民服务点1.3万家、村级农业保险服务点1.6万个,基础金融服务覆盖全部1.4万个行政村。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评级方案》,至2023年末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7.8万户,建档完成率100%。在县域地区减少情况下,涉农信贷投放仍保持较高增速,截至2023年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6.13万亿元,较2013年末增长170%。其中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1.12万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91.4%。全省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已实现产粮大县(区)覆盖。2023年农业保险为全省农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1853亿元,较2013年增长超过400%。
(二)推进信用贷款、优化风险分担,金融服务可得性显著提升
引导银行加大信用贷款投放,推动优化政银担合作,降低普惠群体获贷门槛。出台深化信用贷款专项指导意见,促进银行加强信用信息收集应用,创新优化信用贷款产品,要求法人银行提升信用贷款绩效考核权重,提升银行业普惠领域信用贷款占比,十年来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大幅提升9.36个百分点。推动银行业加强与政府补偿基金、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推进“见贷即担”“见担即贷”等业务模式,提升办贷效率。省内超过80家银行与省普惠金融风险补偿基金合作,合作产品“小微贷”“苏农贷”推出3年来累计投放3300亿元,支持小微企业、涉农主体超过5万户。全省小微企业、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银担合作贷款金额近4000亿元,支持主体超过9万户。
(三)优化融资期限、降低服务成本,金融服务获得感切实增强
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提供更多便捷高效、价格优惠、成本可负担的金融服务,不断增强普惠客户获得感,提升满意度。印发《关于优化小微企业融资期限管理的通知》,引导推广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提升中长期融资占比,形成借还款更加灵活、期限结构更加合理的小微信贷供给体系。截至2024年3月末,中长期贷款、无还本续贷合计占全省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6.9%,较2020年末提升10.1个百分点,小微企业随借随还贷款占比达24.9%,有效降低客户资金周转成本,提升客户资金使用效率。引导银行充分让利,普惠类贷款平均利率持续下降,2024年前3个月,全省银行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累放平均利率4.03%,较2019年下降1.87个百分点。牵头制定《江苏省“十四五”期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实施意见》,单户5万元以下贷款财政全额贴息,支持范围扩展至“十四五”期间新认定农村低收入人口。截至2023年末,全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余额14.4万户、57.6亿元,较“十三五”末分别增加4.3万户、增长70%。
二、动态评估、创新联动,着力构建普惠金融发展长效机制
(一)通过开展监管评价推动弥补短板。开展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和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年度评价,动态反映服务质效。评价体系涵盖服务成效、内部机制建设、产品创新等维度,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覆盖全省主要银行机构。同时配套建立评价整改长效机制,以评促改。根据年度评价结果,督促机构弥补短板,促进提升辖内整体普惠金融服务质效。评价工作开展以来,辖内银行机构持续完善普惠金融服务机制,在评分体系和标准基本稳定情况下,总体综合评分持续提升,服务质效总体持续改善。
(二)通过开展试点创新助力乡村振兴。2019年8月,在全国率先以乡镇为单位启动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通过出台指导意见、组织走访对接、指导优化机制、支持产品服务创新等方式,推动实现试点乡镇金融服务政策倾斜、模式创新和资源下沉。五年来,试点乡镇从首批19个扩展到60个,覆盖全省全部县(市)和部分涉农区,截至2023年末,试点乡镇共设立普惠金融便民服务点2065个、村级农业保险服务点1128个,试点乡镇全部1524个行政村配备金融顾问1942名,建成网格化金融服务体系。首批19个试点乡镇贷款余额达780亿元,较试点初期(2019年8月)增长146%,第二批41个试点乡镇贷款余额1848亿元,较试点初期(2021年8月)增长85%。试点以来,农业保险累计为试点乡镇15.3万户农户赔付3.3亿元,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
(三)通过搭建服务平台提升服务效率。为进一步畅通普惠群体融资渠道,降低服务获得门槛,提高供需匹配效率,主动创设江苏银行业普惠金融服务平台“苏易融”。2023年起,“苏易融”平台陆续推出面向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便捷通。便捷通汇集辖内银行特定客群信贷产品,涵盖短期、中长期、信用、抵质押、融资担保等多种类型,客户手机扫码即可了解所在地区主要银行相应贷款产品信息,可一站式查阅、咨询和办理。2023年“苏易融”平台产品累计为66.6万户经营主体发放贷款3117亿元。
(四)通过推动信息共享夯实服务基础。强化部门联动,协同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和对接应用,打牢普惠金融服务基础。一方面与省发改委等部门协同,督促银行落实“信易贷”工作各项要求。鼓励银行机构对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整合信用信息,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已累计撮合融资3.24万亿元,支持企业超过30万户。另一方面加强与税务部门联动,不断优化银税合作机制。江苏银税合作银行数量、金融产品数量、累计发放贷款规模均居全国前列。截至2024年3月末,全省已有超过80家银行推出银税合作贷款产品,银税合作贷款余额2513亿元,余额户数近18万户。
三、落实政策、着眼将来,持之以恒写好普惠金融“大文章”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江苏实际,进一步推动完善江苏银行业保险业普惠金融服务体系,让广大经营主体融资更加便利,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更加有力,普惠保险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金融消费者教育和保护机制更加健全,风险防控更加有效。
一是进一步夯实基础金融服务。保持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引导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金融服务种类和内容,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不断优化服务体验,提升服务便利性。广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有效提升群众金融安全意识、风险识别能力和金融服务选择能力。
二是进一步提升服务精准性、适配性。在普惠信贷增量基础上,加大首贷、续贷、循环贷和信用贷款投放,督促银行机构不断优化产品服务模式,健全长效机制,发展差异化服务能力,满足多样化需求,促进良性竞争。有效落实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完善服务小微科创企业专业化服务机制,积极构建“信贷+”服务模式。鼓励银行保险业探索新市民专属金融产品,稳步扩大服务覆盖面。
三是持续完善保险保障体系。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优化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提高承保理赔服务效率。积极发展健康保险,进一步规范发展大病保险、城市定制型医疗补充保险等惠民业务,持续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进一步发挥普惠保险民生保障作用。
四是切实强化风险防控。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和处置能力,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管控。要求银行机构强化对借款主体资质审核,前瞻应对信用风险,准确开展资产分类,充分计提拨备充实资本,提升风险防御能力。进一步加强贷后资金流向监测和用途真实性管理,确保金融资源有效投入实体经济,服务普惠领域。
五是扎实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协同地方有关部门,推动进一步提高涉企信用信息归集覆盖面,提升信息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引导银行机构加强与有关部门和信息平台沟通合作,促进信用信息对接应用,为普惠金融风险管理和进一步下沉服务提供有效支撑。